图书馆安全工作规定

发布者:杨新建发布时间:2025-11-27动态浏览次数:12


一、各工作部门每天下班前关闭照明电源、工作电源和其他用电设备,关好门窗。

二、工作人员、读者及外来人员进入馆舍禁止吸烟,图书馆内禁止明火。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腐蚀、剧毒等危险品进馆。

三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书库的防晒、防蛀、防霉等工作。

  四、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设施、器材设备或挪做他用,更不得随意损坏消防设施、器材设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