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书外借管理规则

发布者:杨新建发布时间:2025-11-27动态浏览次数:12


 

一、图书馆开架借书,读者一律凭本人有效校园“一卡通”借阅图书。校园“一卡通”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让或代借。如违规使用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因校园“一卡通”外借所造成的后果自负。

二、读者不得将雨具、包、教科书和讲义夹等带进书库,并有检举揭发他人窃书、剪裁等行为之义务。

三、借还书在相应窗口办理手续,未办理外借手续私自带出图书者作窃书论处,一经确认,严肃处理。

四、保持图书架位准确,在书架上挑选图书时,须使用代书板,不得乱插乱放或有意错位。办理借书手续前,一律将代书板放回原处,每人每次限取一块代书板。

五、读者选定图书后,须检查是否缺页、污损等,如有上述情况,即请工作人员查验并盖章,读者归还图书时工作人员发现有其他未经验核的缺页、污损则由借书者负责。

六、自觉爱护图书,不得在图书上批注、圈点,涂污或撕毁图书者按有关办法处理,情节严重者,从重处罚。图书遗失按有关赔偿规定办理手续。

七、遵守借阅制度,在规定期限内还书,教工借书限三个月内归还,学生借书限一个月内归还,可续借一次。

八、自觉保持书库安静、整洁和书架整齐,书库内禁止吸烟,尊重工作人员,有礼貌,文明借书。